《鸡西市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督察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者:政务公开办录入员
  • 发布时间:2017-05-03
  • 来源:

《鸡西市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督察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做好2017年度土地督察工作,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国家土地督察通知书》(沈通〔20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接受督察和抓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促进新发展理念的落实,坚决纠正和改进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一系列重要部署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不足,更好把握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国土资源工作定位,强化各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优化法治国土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配合督察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合督察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联络等日常工作,主任由卢元奎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三、重点工作

(一)配合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二)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开展2017年度例行督察工作。

(三)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开展2017年度日常督察。

(四)抓好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统一管理督察活动发现的问题,实行挂帐销号,督促及时开展整改,启动约谈问责。

四、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配合督察工作推进组。负责统筹推进各地自查、整改等工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未能按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问题严重的启动问责。

(二)县(市)、区政府。负责按照督察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数据,做好举证、说明、解释工作,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督察工作的提醒、督办、沟通、协调、汇总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保质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