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出台的必要性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1.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89万人,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7.05万人,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从“十一五”期末871.67元增长到2015年年末的1910.12元(不含中省直)。
3.困难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对城市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孤老人员加发低保金。
4.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得到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2010年人均150元提高到2016年570元,增加超过3倍。
5.社会化养老服务日趋完善,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到6822张,每千位老人拥有床位数27张,全市现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个。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有偿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125个。
6.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老年大学在校学员人数5000人次;全市老年体育人口达到60%。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社区(村)建老年协会456个,建会率达到89.8%。多数社区、乡镇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均设有老年活动室,各类老年群众业余文艺团体达60多个。
7.敬老助老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十三五”鸡西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主要挑战。“十三五”时期,我市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市正处于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7.8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0.9%,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5.38万人左右,占全市总人口的 25%左右。
2.重要机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决胜期,也是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国家从战略高度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推进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努力把握老龄事业发展内在规律,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更加注重定向施策、更加注重任务落实,努力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促进老龄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适应时代要求创新思路,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
(二)统筹做好家庭赡养和社会保障、物质供养和精神关爱、道德敬老和法律维权等工作,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放眼全局,完善养老、助老等重大政策和制度,注重可操作性。
(四)坚持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围绕“五个老有”目标,让老年人增加获得感、幸福感。
(五)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
(一)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三)老年人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四)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五)老年人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六)老年人权益法律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七)老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
1.健全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制度。
2.健全多层次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
3.健全覆盖所有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
(二)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的居家养老。
2.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
3.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建成鸡冠区养老服务中心、鸡西市社会福利院失能护理楼、鸡西市老年养护院、鸡西市养老康复指导中心。
4.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三)不断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
1.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待老年人政策,实行优待项目适度统一,实现常住老人与户籍老人同等享有优待。
2.落实养老服务优待政策。
3.依托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快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2.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3.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在城区50%以上的街道、社区 ,建立老年文化活动站,配备文艺器材和设备,打造“社区娱乐圈”工程,基本满足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需求。
4.建议市政府筹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科学健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5.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开设老年人专题节目、专栏或专版,加强老龄工作宣传报道,丰富老年文化生活。
(五)积极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六)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1.在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
2.开发老年人才资源,探索实现“老有所为”新途径。
(七)强化老年维权服务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增加服务网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2.加大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八)加强老年社会管理服务
1.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构。
2.加强老龄科学研究。
3.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化建设。
4.全面建立和完善以基层老年人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各类老年群众组织,充分发挥老年人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中的自助作用。
5.强化激励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投入机制。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
(四)加大创新力度。
(五)建立督促检查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