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营造祥和、安全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2017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期间,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节日期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整治集中在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2月25日进行。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检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糖果、调味品、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等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较集中的食品。
检查中,执法人员切实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严格依据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严格执行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尤其要注意对所采购原辅材料进行认真进货查验,防止含有非食用物质原辅材料带入生产加工环节。严肃处理了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和小作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停产的停产,该取缔的取缔,同时发布食品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公众科学饮食,正确选购食品,严守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截止日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20余家次,对6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有效保障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